2014年江西宁都县文学院专业创作人员招聘2人公告

赣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赣州市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赣州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充分发挥好宁都文学院的职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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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赣州市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赣州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充分发挥好宁都文学院的职能作用,经县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创作人员到县文学院工作。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单位:县文学院(县文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性质:共招聘2名,从事文学创作及文学院日常业务工作。

二、招考对象

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市级以上作协会员或在市级(含)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发表文学类作品累计5万字以上,有志于从事文学院工作的人员(宁都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除外)。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

划生育政策;

(三)热爱文学事业,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龄在1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取得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六)市级以上作协会员或在市级(含)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发表文学类作品累计5万字以上。

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需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宁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电话:0797-6832485,地址:梅江镇西厢村2号(宁都一小旁),县政府周转房四楼)。

(四)需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作协会员证、身份证、毕业证(并提供近期网上学历查询打印件一份)、作品刊登情况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本人填写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并准备一份个人材料(含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已婚人员需递交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不影响录聘的证明。

五、资格审查

(一)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虚假行为及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招聘专业报名人数必须达到招聘名额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整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28日。

六、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社会实践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30%,社会实践成绩占70%。

(一)笔试。招聘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学创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3天后,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du.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社会实践。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到低分按1:2确定入闱人员进入社会实践,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并进入。确定一个选题,组织入闱人员到有关地方进行采风,根据要求分别撰写一篇报告文学或大散文(侧重考核其观察生活、提炼生活及写作能力),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士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社会实践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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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布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社会实践按比例折合之和确定,于2014年中旬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入闱体检

(一)体检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分出现2人以上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参加体检:

1.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多者优先;

2.社会实践成绩高者优先;

3.学历高者优先。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录聘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纪委(监察)、人社局、文联共同组织对入闱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内容主要以拟录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工作能力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做到、客观、公正。

(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拟录聘的人员进行审核后,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后,结果不影响录聘的,将拟录聘名单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1手续。县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其他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拟录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开展人员递补工作。

(六)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一经聘用,在录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十、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宁都县公开招聘县文学院专业创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东根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黄菊兰 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钟 刚 县委办副主任、县保密局局长

黄连生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罗玉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春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李松茂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振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刘家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会生 县财政局局长

罗怡文 县人社局副局长、县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文联,由杨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光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日常事务。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归宁都县公开招聘县文学院专业创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原文标题:宁都县公开招聘县文学院专业创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宁都县文学院专业创作人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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