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驾驶员12人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春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宜春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因工作需要,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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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春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宜春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因工作需要,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服务中心)特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驾驶员1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宜春范围内户籍,高安户籍优先。

2、因需经常出车加班,本工作岗位适合男性。

(二)招录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3、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4、具有法定驾驶资质,驾照应在C1照以上(其中A1驾照优先)、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5、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之后出生),A1驾照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1日之后出生)。

7、身体健康,身高1.7米以上,具备良好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录用

(一)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经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四)有吸毒史的;

(五)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六)存在过往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

(七)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

(八)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聘用形式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 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3、报名地址:高安市行政中心大楼东侧架空层,联系人:况17779599896,刘13970500908。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党支部党员证明;

(6)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

(7)《驾驶员应聘报名表》一份。

报名表二维码(http://www.gaoan.gov.cn/gasrmzf/zwgg/202304/31a7f99c060a4474a547a1dd287a5a47.shtml)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和面试。(科目二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技能考试:

(1)按照机动车驾驶技能科目二进行考核打分(科目二考试委托第三方驾校进行考试,场地费由参考人员自行负担,科目二考核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存在以下情况的予以加减分,并计入技能考试总分。

①本人驾驶证存在违章情况的。从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对照驾驶证违章扣分进行扣分,累计扣完12分为止;

②属中共党员的加2分,属复员退伍军人的加2分,A1驾驶证加5分。

2、面试:根据技能考试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录人数2:1的比例面试(不足2:1比例的经研究可调低面试比例)。

(三)体检。按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加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参照现行《驾驶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参照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五)公示。由公车服务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名单,拟聘用名单将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和 高品高安 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95-7219776。

六、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和绩效25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包含每月基本工资、绩效、综合考核奖励;享受用餐补助;同时解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如因工作需要可能对招聘考试程序作出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公告的发布。

特此公告

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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